品读新疆
久负于驼背上,天高远坦荡
地雄浑辽阔
摇晃出了精悍淳厚的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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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戈壁深处的阿克达拉牧场,苍茫、空旷、辽远、深邃。
一望无际的大漠里,长满了一丛丛顽强又安静的骆驼刺,满身的枯叶根根尖利,零星的绿意只能远观。年轻的哈萨克族牧驼人夏木斯和媳妇江恩丽,终年和三百多峰骆驼迁徙漂移在冬牧场和夏牧场。夏木斯是家族的第五代牧驼传承人,家族养驼史已过百年,阿克达拉牧场的黄尔海草场是他家一百六十峰长眉驼群春秋季的生息地。
牧人们通常零星分布在无边的牧场深处,除了家人,在这荒凉的戈壁边缘行走,要再碰见个人影,是件十分困难的事,跟随牧人最多的,是成群结队的牲畜。所以,在游牧民族的生活中,牲畜不仅仅是营生的资本与财产,大多数的时候,它们还是形影不离的亲人。
骆驼是极通人性的,长眉驼更是特有灵性的动物,处久了它能读懂主人的喜怒哀乐,会用头温柔的蹭你脸,会忽闪着大眼,三层睫毛辣辣的暗送秋波。骆驼持重、执着、坚强、沉默、冷峻,高兴或不高兴,都不发出任何声响,长眉驼是骆驼中最沉静的“美人”。它们群体结队外出觅草,按时回家饮水栖息,不用牧驼人跟随放牧,它们会牢牢记住主人在的地方就是它们归来的方向。
牧驼人世代散居大漠深处,独守一方天地。久负于驼背上,天高远坦荡,地雄浑辽阔,摇晃出了精悍淳厚的民风。
夏木斯眼睛很大,眼球有点发黄,憨厚朴实。江恩丽脸蛋红扑扑的,爱笑且容易害羞,一样的纯朴善良,挤奶、做酸奶、做奶疙瘩等是操持家务的一把子好手。江恩丽说“我家两个巴郎子有呢,一个县里学校上的呢,还一个乌鲁木齐学校上的呢,我妈妈县里楼房专门管娃娃,我们安心放骆驼,娃娃长大了都上大学,毕业了嘛,回来继续放骆驼!”
我们在夏木斯家大炕上盘膝而坐,边喝奶茶,边等驼群准时回家饮水。江恩丽依恬静的像峰骆驼,不断的给我们茶碗里续满滚烫的奶茶。
下午十五点左右,远处隐隐传来驼鸣声,本寂静空旷的牧场,一时沙尘飞扬,大群长眉驼队向家的方向奔跑归来,小驼紧紧的贴在妈妈身侧,几峰大驼自觉的将小驼护在中间边跑边叫,好像吹响了劳动集结号子般喧哗。
夏木斯满目怜惜的看着小长眉驼说,小骆驼一出生就会走路,只一天就能跟着妈妈到处跑,看见草就本能的张口吃,看到水就知道去喝,冬天长的御寒粗毛,夏天会自己脱落。一层一层的长睫毛可以挡风沙,让眼睛不受任何损伤。它们耳朵里也有毛,同样也是挡风沙的屏障。最有意思的是它们的鼻子,在沙尘暴中,可以调动气息把鼻孔像门一样闭合,把飞到鼻孔前的每一粒沙子都拒之“门”外。
谈起骆驼,夏木斯滔滔不绝,骆驼的脾气、性情、神情甚至暗恋对象,他几乎全能悉数解读,感觉骆驼在他眼里毫无“小秘密”可言,若是骆驼能够明了它们的那点小“隐私”在夏木斯这里都“毫无遮拦”,还跟我们津津乐道,不知会不会“群殴”他。突然想“事非”下,于是讨好的走近一峰漂亮的白母驼,按江恩丽的指引,先摸摸它的脖子,再拍拍脑袋讨欢心,等它认可后,凑近它耳朵,还没来得及讲夏木斯“坏话”,小白驼便瞥了我一眼,高傲的仰起漂亮的头颅,转身走开了,理都不理我,夏木斯得意的哈哈大笑,江恩丽用手捂着嘴,使劲憋着笑,脸却更红了。
在沙漠腹地,骆驼的天敌只有狼。骆驼与狼相遇时会很狡猾的“诱敌深入”,狼总是急切地发起进攻,企图速战速决。但骆驼不会仓促应战,常常是吼叫一声,便撒开四蹄狂奔。狼当然不肯放弃就要到嘴的美味,便拼命追赶,这一追就恰巧中了骆驼的计,狼必死无疑。一开始的奔跑速度,骆驼当然不如狼,但跑着跑着,狼就慢下来了,骆驼见状会主动放慢速度,鼓励一下狼。狼果然中计,继续追赶,骆驼便继续逃跑,且会装出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实际上真正筋疲力尽的是狼。骆驼一点一点地把狼引向无水无食无生命的大漠深处,当狼用完最后一点力气,四肢发软,口吐白沫,便呜呼毙命了。而此刻,骆驼元气尚满满。
骆驼的嗅觉异常灵敏,刮风时,骆驼顺着风向,高高扬起鼻子,便能嗅出水源在哪里。这种嗅觉的有效范围可达十几公里。骆驼还有一个奇特的习性,有时候嘴巴里会突然吐出来一团球,这个粉色的球其实是一个肉囊。并且,这个肉囊是雄性骆驼的专属,雌性骆驼是没有的。雄骆驼嘴两边的内侧长着非常密集的肉刺,在这些肉刺的底下,就藏着这个粉红色的肉囊,这个肉囊最大的用处是消化食物。骆驼长期在沙漠中生活,沙漠里能吃的植物只有骆驼刺、梭梭这些太硬,又带刺的食物,如果直接吃下去,胃里难免会扎得慌,这时候就需要能够帮助它消化的肉囊了。这个肉囊可以帮助骆驼咀嚼食物,更好地消化,从植物中吸收足够的营养。
除了帮助骆驼消化食物意外,这个肉囊另外一个用途是吸引异性。在平时,这个肉囊都藏在骆驼的嘴巴里面,但等到每年的12月左右,也就是骆驼的发情期,雄骆驼为了追求心仪的雌骆驼,就会把肉囊显露出来,同时还发出略略略的叫声,来吸引雌骆驼的注意力。雌骆驼会根据雄骆驼露出的肉囊来挑选自己的伴侣。在骆驼心里这个肉囊就是健壮与阳刚的象征,雌骆驼在看到雄骆驼的肉囊时会觉得它很man,会对它有好感。
驼群里深褐色的小公驼威风凛凛,但性情脾气很暴躁,一般人很难接近,当有陌生人接近,它会从嘴里喷出白沫,作为自己自卫的一种方式。牧驼人要想驯服,需要从小混在一起,给它弄好吃的,慢慢建立起感情,不过这也是牧民本身的需要,因为还是需要保持公驼的烈性,这样它才能在沙漠中飞奔自如,跑起来速度能达到60~80公里。牧驼人以驯服这种暴躁的小公驼为傲,这样的小伙子是牧民眼中的英雄,姑娘们中意郎君的首选。
白色母驼性情就很温和,耐力比小公驼还大。夏木斯叫它趴下就趴下,叫它起来就起来,非常听话。白驼个头高大,外表漂亮,通体雪白的毛发尤其令人喜爱。
牧人爷爷说,骆驼是人最早饲养的家畜,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驼群里逐渐老去的骆驼,会与大部队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会单独吃草、喝水,单独休息、独自回家,但依然会不停的在沙漠或草原中行走。它觉得自己老了会给驼群添麻烦,如果人为的给老骆驼多点照顾,反而会使它更忧郁。虽然已经驯化百千年,但是,骆驼生命的本质还是属于自然、属于那片广阔无垠的大漠。
夕阳里,跟夏木斯一道守望慢慢回归的驼群,感觉与骆驼一起在洪荒大漠中高高地竖起了一面旗帜。牧驼人和骆驼一样,常年奔波在荒芜苍茫的荒原,风餐露宿、不遗余力、奋力向前和骆驼相依为命。
节令是沙漠的图腾,而风是荒漠的使者,负责书写荒原草木的史诗,远离喧哗,依荒原而居的骆驼,素来寂静无声,成群漫步于荒漠腹地,时常凝眸沉思,无纷无扰,无尘无埃,若以人比,该是深林高士,品性高洁,端然自持。
归时,尘已滤尽,心却填满。在深夜的静谧里,我能听到大漠那沉重的呼唤。依着车窗,脑中一遍遍翻过《史记·匈奴列传》中的记载:“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至此,心存悸动,眼睛便汪出一层湿润。
像骆驼一样恬静的躬身前行,活成自己最好的样子,离生活很近,离艺术很近,离是是非非、真真假假很远。
作者(左):严萍
中国作协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木垒县文联主席、作家协会主席
主播(右):郭昊晨
新疆文化艺术研究会朗诵艺术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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