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马群遭棕熊袭击致死7匹,获得2.1万元补偿。”11月20日,和静县巴伦台镇乌拉斯台村民吐逊感慨道,政策越来越好,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能兜底赔付,大大降低了损失。11月14日,巴州率先在全疆建立县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并完成首单理赔工作。野生动物“惹祸”找谁补偿、怎么补偿的问题解决了。
今年10月22日,在乌拉斯台村依克萨拉沟,吐逊的马群遭受棕熊袭击,造成7匹马死亡。事发当天吐逊和2个村民放羊时,发现马群遭受棕熊袭击,第一时间报告了村委会。
“曾经不少村民的羊群被棕熊攻击而亡,损失惨重,只能自己承担,自认倒霉,也不能伤害它们。如今可好了,有了补偿保险机制,大大降低我们损失。”吐逊说。
巴州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的数量增加。随着全州不断普及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也不断提高,这也会造成了野生动物致害事件频发。它们攻击农牧民的牲畜、庄稼,造成惨重损失,矛盾升级,困扰着当地政府和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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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因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依法享有补偿的权利,推动巴州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金补偿工作机制,今年巴州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和静县率先在全州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机制,拟定《巴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方案》(试行)上报巴州人民政府后,协助指导和静县开展试点先行。
目前,《和静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方案》(试行)已由和静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协同推进原则,建立了政府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补偿保险机制。
“和静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与保险公司达成服务协议,县财政统筹40万元投保,最高保险限额300万元。”巴州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管理处处长黄莹说,政府明确了险种,主要包括,家畜(羊、牛、马、骆驼、驴)、农作物和人,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20万元,每次农作物损失按照实际损失的面积进行赔付;家畜的赔付标准如下:羊(山羊)每只500元,牛(牦牛)2500元,马3000元,骆驼3500元,驴1500元。
“我州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今年若羌的棕熊多次在矿区出没偷食、野猪糟蹋庄稼事件在尉犁、轮台、库尔勒等地也时有发生。在州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建议其余县市参照和静做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逐步建立政府投保、保险公司理赔、受灾群众获益的补偿保险机制,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预防控制和风险保障,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永安说,“同时呼吁农牧民提高警惕性,理性看待野生动物致害事件,提高主人翁意识,化被动为主动,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降低自身财产损失。”
(巴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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