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自家耕地边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好像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3月24日,温宿县公安局佳木派出所警民联手,救助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幼鸟,并将其送往阿克苏动物保护协会进行救治。
当天11时许,温宿县公安局佳木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其在英买里村田地里劳作时,发现一只鸟在路边一直卷缩着,想飞却怎么也飞不起来。随即,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群众指引下在路边草丛中找到受伤的幼鸟。
民警阿不拉·阿吾提仔细检查着它的伤势,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应该是它在飞行中遭到袭击,在躲避危险过程中致使翅膀根处受到轻微擦伤,精神状态并不是很好。在对热心群众的行为给予表扬后,民警随后将猫头鹰幼鸟带回了警务室对伤口用碘伏清洗,为其投喂了水和食物,悉心照顾,同时联系了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寻求专业帮助。
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来到警务室。经辨认,该幼禽体形较小,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的幼崽。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猫头鹰幼崽带回救助站做进一步检查,并进行专业的救助,待其具备独立生存能力时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温宿县公安局持续深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过设立生态警务宣传点、开展“法治宣传进巴扎”活动,向辖区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组建警民联动巡护队开展常态化巡护工作,形成全民参与、警民共护的良好生态保护格局。
(通讯员 陈小双 沈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