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野生动物是其中的关键环节。近日,和静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成功救治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
和静县公安局乌拉斯台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居某报警,称在路边捡到一只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协助处理。经检查,该鸟并无明显外伤,但左侧翅膀活动受限,精神状态欠佳。
为避免该动物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并及时对接了和静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经鉴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棕尾鵟是鹰科鵟属的中大型猛禽,体长50—65厘米,体重1280克。成鸟头、颈棕褐色,上体褐色;第2—5枚初级飞羽外翈具横斑;下体棕白色;尾部棕褐色,与其他种类的鵟不同。飞行时,翅上举呈“V”形,翼尖黑色。
经初步判断,它可能是在觅食或迁徙过程中翅膀受伤,这才导致无法正常飞行。目前,民警已依法履行移交程序,由专业机构对其受伤部位进行处理。待其体征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选择适宜栖息地科学放归自然。
(通讯员 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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