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塔城地区:“三调联动” 调出好“枫”景
2023-12-18 16:00:46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今年7月,王成斌(右一)正在协助民警为居民调解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蒋兆明 赵书城

  如何应对日益多元的矛盾纠纷?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三调联动”是塔城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塔城地区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提升矛盾纠纷发现和化解能力,谱写塔城基层善治的新篇章。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10月,塔城市新城街道伊宁社区人民调解员王成斌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王成斌入户走访2000余次,排查安全隐患208处,发现各类矛盾纠纷189起,调解纠纷178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2022年1月,王成斌接到居民李某的反映,其2012年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缴纳了房产证办理手续费1900元。缴费后,李某发现此项手续费无缴纳必要。想退款的李某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了解情况后,王成斌与开发商联系,全面介绍了政策调整内容,经协商,开发商向李某退还相关费用1300元。

  现在,群众遇到难题,都会到伊宁社区人民调解委员寻求帮助。

  这是塔城地区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塔城地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懂法、以案信法”,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稳定一方”的治理目标。建立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4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法院、基层派出所等部门设立24个调解室,结合牧区实际因地制宜建立72个农牧民调解室和14个个人特色调解室,满足不同群众的调解需要,涌现出了一批品牌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工作室。

  截至目前,塔城地区建立各县(市)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7个,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26个,实现了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人民调解员网格全覆盖。    

  因400亩土地的纠纷,托里县多拉特乡吉也克村村民努某和乎吉尔台村村委会打起了官司,从行政诉讼到上访到法院再审,双方争执长达7年。托里县人民检察院介入此案3年。

  6月7日,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伟海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法律,公开出示证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案件事实,耐心释法说理,并请律师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这是近年来塔城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生动写照。

今年10月,托里县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人民调解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受访单位供图

  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实践运用。塔城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辖区实际,各县市矛盾纠纷发现和化解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乌苏市全面推行街(区)长责任制治理模式,按照“街区吹哨、部门报到、联调联处、协商解决”的原则,切实把城市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人”。

  10月11日,乌苏市南苑街道第51街区(金威街区)社区网格长接到居民艾某的电话,其家中卫生间冒污水,满屋子臭味,因查找原因与邻居发生了矛盾。接到电话后,网格长找来维修师傅,发现因公用下水道老化堵塞造成艾某家冒污水,需要3户人家平摊600元维修费。随后,经网格长协调,3家住户表示愿意平摊维修费。

  2021年以来,托里县铁厂沟镇个体商户刘某等 22 人多次向社区干部反映中铁某局第六项目部拖欠米面油、 材料等费用158.8万元、中铁某局 16个分包单位和分包人拖欠63.3万元,希望铁厂沟镇党委政府能出面帮助解决拖欠费用问题。

  托里县委组建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法院党组书记任副组长的调解工作组。工作组采取“法庭+司法所+村(居)委员会+驻村工作队”“法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法官工作站+宗月桂调解室”等多种形式,对22户个体商户开展“法律指导、诉前劝导、诉讼引导、信访疏导”等工作,最大程度引导他们用法律方式追回欠款。

  截至目前,22户商户案件已全部进入诉讼程序。

托里县人民法院向铁厂沟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镇政府强化对辖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规范商户在经营期间订立合同,根据行业交易习惯,推广合同范本,同时对经营户认真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增强商户的法律风险意识,引导商户合法规范经营。

9月13日,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调解劳资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公共法律服务定分止争

  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群众有事找法、做事尊法、办事依法,实现“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工作要求,满足群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沙湾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将王晓明调解工作室、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沙湾市人民法院、沙湾市司法局诉调对接工作站、信访接待中心纳入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市委政法委推送的矛盾纠纷案件、对人民法院移交的诉前调解案件,进行接待受理、分流转办、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强化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的衔接,切实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协调及指挥平台作用,促进平台高效运转。

  截至目前,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受理、办结纠纷927件,其中窗口受理815件,接受法院移交诉前调解案件112件。同时,沙湾市坚持线上和线下同步发力,积极构建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力推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8年尚某与阿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共计413亩,当时约定价格每亩200元,期限5年,在2020年双方又续签6年合同,合同签订后尚某一次性支付了11年承包费82.04万元。后阿某想收回土地并要求尚某承担赔偿损失。

  当地村委会认为此案涉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而且涉及人数较多,一旦处理不好会引起更大矛盾纠纷,村委会便通过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室向金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请求调解协助,金沟河镇认为该纠纷在乡镇普遍存在,调解需要从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上着手,才能彻底消除该类纠纷,金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将此情况上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请求协助。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即协调法院派一名精通土地承包法规的法官及中心金牌调解员王兆福,通过线上视联网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纠纷展开调解,调解中法官对合同效力问题、进入诉讼的程序问题进行了讲解,金牌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双方在法官见证下达成和解,纠纷成功化解。

  沙湾市以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为阵地,充分利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资源,开展送法下乡服、人民调解33场次,共计2800余人参加;开展送法进企业7场次,惠及人群3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社区7场次,惠及人群600余人次,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力提升了基层各族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为依法治理打牢了基础。

  近年来,塔城地委政法委在地委的大力支持下,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树立“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切实筑牢基层治理基础,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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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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