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南来北往》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近期,电视剧《南来北往》迎来大结局。该剧讲述20世纪70年代末,老刑警马魁与年少气盛的乘警汪新组成师徒,二人从矛盾重重、误解不断到携手作战、默契配合。新老两代铁路干警坚守初心、薪火相传的故事,折射出人民生活的巨变。
剧中,一伙人在车厢内高声叫卖烧鸡,并故意将烧鸡碰到一名乘客嘴上,随后,他们以乘客碰过为由强迫其掏钱买下。乘客被迫付钱后,对方却未将烧鸡交给乘客。
晓法想问,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因此,强买强卖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将涉嫌强迫交易罪。
“在剧中,这伙人在收到钱后,却未将烧鸡交给乘客,他们的行为涉嫌抢劫罪。”谷雨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此外,因为他们的抢劫行为发生在正在运行的火车上,其行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在制服抢劫团伙的过程中,马魁和汪新与贾金龙相识。不想后来,贾金龙沦为贩毒集团头目,在抓捕贾金龙的时候,马魁不幸牺牲。
贾金龙的妻子是汪新的前女友姚玉玲,贾金龙声称她对自己的罪行并不知情,这点也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她确实不清楚,有人认为她是同谋,还有人认为她虽未参与贩毒但对此心知肚明,存在知情不报的嫌疑。
那么,如果姚玉玲真是知情不报,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谷雨表示,知情不报是否涉嫌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知道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未参与其中,一般不会被追究。
但是,如果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在司法机关调查时拒绝提供证据的,则可能涉嫌犯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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