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曹春华 宋玉姣报道)“没想到这起纠纷这么快就解决了!”4月15日,拜城县某银行相关负责人由衷感叹道。
2021年,阿某申请办理信用卡,激活使用后,他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直至2023年3月,阿某欠银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4.2万元。
银行多次催告后,阿某仍未还款。该银行于今年2月将阿某起诉至拜城县人民法院。
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沟通,向阿某释明信用卡逾期不还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从个人信用记录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重要性入手,劝导阿某积极偿还欠款。经法官充分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阿某承诺从今年3月起每月分期偿还欠款2000元。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不断在金融领域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之道,以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为目标,通过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
2023年5月,柯坪县人民法院成立金融法庭,组建金融纠纷专业化解团队,以“1+1+1+N”模式有序实现诉调深度配合、高效衔接,充分化解金融纠纷。截至今年4月,该院金融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模式化解涉银行贷款、信用卡纠纷等各类案件26件,调解率达96%。
2024年3月,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尼某、热某为同村好友吾某担保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届满后,吾某拒不还款,银行将其三人起诉至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
“起初,尼某、热某认为该笔借款是吾某实际使用,他们只是担保人不应承担责任,我们向尼某和热某讲解借款合同中关于担保责任的条款,向吾某释法明理,帮助其预判审判结果,最终三人同意共同分期偿还该笔贷款。”哈尼喀塔木人民法庭法官斯依提·亚森说。
2022年7月,莫某夫妇因农业生产经营向乌什县某银行借款10万元,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按6.5%计算。截至2023年8月,莫某夫妇共还款0.49万元,剩余借款及利息10.16万元未偿还。
乌什县某银行将莫某夫妇诉至乌什县人民法院。
乌什县人民法院启动“涉金融绿色通道”快速受理此案,承办法官组织金融调解员、银行信贷员等相关人员上门开展调解,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分析利弊得失,告知借款逾期、拖欠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不到2小时,双方便达成了和解,莫某夫妇当场结清借款及利息10.16万元。
“解决好涉金融债权案件对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致力于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助推辖区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吐尔逊·托合提说。
今年1月至3月,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共调解金融纠纷案件53件,调解标的额达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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