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房佳伟报道)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日前,兵团司法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兵团公安局联合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决定自5月起全面启动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至10月结束。
此次选任工作在除第十一师以外的其他13个师组织开展,旨在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价值和公信力。
根据工作方案,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任。根据选任条件,按照各师市、垦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需求,由垦区公安局从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师市、垦区司法局提出申请、填报信息。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住所地的师市、垦区司法局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并协助公民完成网上和现场登记手续。
各师市、垦区司法局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法开展资格审查、确定人选、任前公示,之后,各垦区人民法院会同师市、垦区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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