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新生》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马风洁
近日,悬疑微短剧《新生》完结。故事开篇,观众们就沉浸式体验了一把“剧本杀”。在费可的葬礼上,5位“受害者”陈述了自己的被骗遭遇,逐步揭开费可假死的真相。跌宕起伏的剧情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电视剧《新生》剧情截图
矿老板陈树发说,费可欺骗了其女儿陈佳佳的感情,结婚后,骗走了4000万余元,女儿绝望后在浴室自杀。晓法想问,费可的行为涉嫌犯罪吗?
电视剧《新生》剧情截图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成林表示,费可在婚后,从陈树发手里骗走40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该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骗婚也称婚姻诈骗、婚骗,是指行骗者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的行为。目前,骗婚罪在我国刑法中暂无明文规定,如果以结婚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视剧《新生》剧情截图
金融从业者程浩说,费可在飞机上主动结交他,赢得自己信任后卷钱逃跑。可实际上,是程浩主动与费可搭话,还和费可合作开了“老鼠仓”,谋取私利。
电视剧《新生》剧情截图
程浩和费可合作开“老鼠仓”盈利涉嫌什么罪名?
白成林说,“老鼠仓”通常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一些金融机构或个人的内部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提前获取一些重要的未公开信息。
在消息公开之前,用自己的资金或者控制的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关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利润。
在剧中,程浩作为一家金融公司的副总,能够接触到很多内幕消息。费可则利用这些信息,与程浩合作开设“老鼠仓”,赚取了不少非法收益。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对“老鼠仓”行为作出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电视剧《新生》剧情截图
为了让儿子顺利考入大学,费可的继母让费可替弟弟参加高考,最终事情败露,费可和弟弟都因“替考”被警方拘留。那么雇佣考试的人和替考者在法律上要承担什么责任?
白成林说,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费可继母的行为,最终让3人都受到了处罚,费可由此黑化,如果费可的人生重来,继母没有让他去替考,身为天才少年的他,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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