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养老金 法院判了
2024-05-31 09:31:56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3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宣判一起养老保险金诈骗案.png

庭审场景。通讯员 刘婷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刘婷 巴合提努尔·托乎达汗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宣判一起养老保险金诈骗案件。

  自2008年起,努某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帮助其母亲巴某、妹妹江某、妹夫吐某冒用3名已故牧民之名,办理虚假户口并违规登记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国有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截至2022年,努某共骗取国家社保养老基金共计96.78万元,努某被相关部门谈话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向被害单位退赔赃款45万余元。   

  3月4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安排亲属冒用亡故之人的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努某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依法判处努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努某于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向被害单位退赔违法所得51.3万元。

  法官说法

  广大参保人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诚实守信,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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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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