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孙雨潇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住房需求也在提高,消费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5月15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初,克拉玛依市民刘某夫妇二人到某房产开发商(以下简称:房产开发商)售楼处看房,表示想购买一套复式楼。通过销售人员介绍及翻阅房型宣传册,刘某夫妇选中了一套223平方米的复式楼,楼上楼下均有卫生间,符合夫妇俩选房的需求。
2022年3月30日,刘某夫妇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分批次支付了全部房款,合同约定2023年11月交房。
刘某夫妇在验收房屋的过程中发现,该房屋仅一层有卫生间,二层卫生间变成储物间,与房屋宣传户型图中一、二楼均有卫生间不一致,严重影响了房屋二层的使用功能和居住体验,要求退房。
开发商则认为其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未违反合同约定,有无卫生间也不属于改变房屋结构形式,不同意退房。
因双方协商未果,2022年12月4日,刘某夫妇将房产开发商诉至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夫妇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对于该房屋内的设计功能分布未做约定,但开发商发布的推介广告、销售人员向小刘发送的户型宣传图片等,均显示该房屋二楼设计有卫生间,该设计在以上资料中具体确定,而卫生间是房屋使用人日常生活的必备场所,房屋内卫生间个数多少影响房屋使用人居住舒适度和便捷性,有无卫生间的功能设计对于购房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认定开发商的户型宣传彩页构成要约,属于合同约定的一部分,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被告房产开发商未按约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房产开发商返还刘某夫妇购房款145万元,承担违约金合计7200元。
房产开发商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向克拉玛依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5月15日,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
购买预售类商品房要格外慎重,注意甄别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对于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可事先向当地规划部门咨询核实,有条件的可以到楼盘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并要求将相关内容明确到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上。同时,注意保留广告宣传册、小区规划图等宣传资料,以免收房时发现与宣传情况不符维权难。
卖房人在销售商品房时,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作误导性、夸大性的前期宣传,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让买房人全面准确了解所购买房屋的真实架构、户型等信息,不能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进行片面引导。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要谨慎发布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于户型、水电煤气、对购房者订立合同目的及价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配套设施等的描述,均可能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若与实际交付条件不符则会构成违约,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