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王樾报道)下水道堵塞,不但气味难闻,还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如果遇到这类问题,该如何依法维权?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某住宅楼1楼、2楼为商超,单独使用下水管道,住户301室王某、401室张某、501室李某、601室赵某共用厨房下水管道。今年3月初,该共用的厨房下水管道堵塞,导致301室王某家的木地板被水浸泡。王某同张某、李某、赵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三人均不予理睬。5月29日,王某将三人诉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原被告共同使用厨房下水管道,虽然不能确认三人的责任大小,但被告也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月26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李某、赵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2257.5元。
法官提示:业主是住宅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要增强文明意识、法律意识,不向下水管道随意丢弃杂物。邻里之间出现矛盾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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