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石河子市部分公职人员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旁听一起受贿案庭审现场。通讯员 孟祥祯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我愧对多年来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接受法律的惩罚。”7月2日,在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贪污案庭审现场,第八师某团原二级调研员、被告人王某某哽咽着作最后陈述。庭审还原了被告人如何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突破防线、越过底线,最终背弃初心、坠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庭审现场,兵团第八师两级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直击庭审全过程,“零距离”感受公职人员违纪违法付出的惨痛代价,体验了一次“看得见”的警示教育课。
今年7月是第二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连日来,兵团各地用好庭审“活教材”,力求把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影响力、渗透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近日,第十二师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看到身边人变成“案中人”,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绷紧法纪之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始终牢记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突破、高压线不可触碰。
第五师一名公职人员葛某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还指使他人作伪证,违反党纪国法。7月3日下午,第五师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将此案庭审“搬”到八十六团,由该团司法所组织团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连队(社区)“两委”等进行旁听,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和惨痛教训。
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堂,案例是最有用的“教科书”。7月11日,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庭审某公司总会计师程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第十一师纪委监委、芳草湖农场机关、新湖农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100余人参与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庭审期间,被告人程某某数次落泪忏悔,当庭认罪悔罪,表达了对组织和家人的歉意,取得了深刻的警示教育效果。
7月9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名原正处级领导干部康某受贿案件,并邀请当地人大、纪委监委、团镇党委等有关单位公职人员230余人旁听庭审。
“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旁听庭审让我极受震撼,今后我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庭审后,一名公职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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