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丁兴蓉报道)7月15日,记者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获悉,该州全面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法治人才队伍,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升。
博州印发《关于开展“1名村队(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优先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长、党员等群体中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切实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引导“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全州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973名,为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人才保证。
博州将“1+N”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验收考核、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探索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先进,选树和推广典型经验。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情况纳入村(居)民、党员积分制管理,额外设定一定分值奖励“法律明白人”,或采取发放误工补助、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等形式予以奖励,激发“法律明白人”工作的热情。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政策法规“讲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参与员”的积极作用,博州不断推动“1+N”行动落地落实,搭建法治宣讲平台、培训实训平台等,实行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以“法律明白人”为示范引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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