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龚彦晨报道)7月1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商务厅、新疆邮政管理局及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召开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主体责任行政指导培训会,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加码”。
截至目前,全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500万辆,共有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26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今年5月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在全疆范围内开展覆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要求,落实资质核验、商品和服务的检查监控等主体责任,确保平台中不线上销售未依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寄递电瓶,确保网售和快递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严禁销售未依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即时配送平台要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要优化考核规则,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并做好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对配送骑手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保障电动自行车在集中使用环节安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表示,平台具有“市场”和“企业”双重属性,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是实现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
“希望通过多部门对电商平台和配送平台等企业的行政指导,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实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经营,切实消除网络销售、配送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杨军说。
平台企业代表、闪送新疆区负责人陈刚说,公司持续完善配送管理制度,明确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司各部门职责,着力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培训,要求闪送骑手文明配送,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不定期对闪送员的车辆进行线下检查,宣传改装车辆的危害,引导骑手使用合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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