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博 李永会报道)7月12日,伊宁市人民检察院“蓝丝带”微课堂又开讲了,检察官借助短视频,讲解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及相关法律规定。
2023年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法治意识欠缺、甄别能力较差,犯罪年龄呈现不断低龄化的趋势。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大教育挽救力度,让处于“十字路口”的未成年人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未成年人塔某某听说夏某某以400元的价格收购微信账号,便将自己注册使用1年的微信账号出售给夏某某,后该微信账号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用于刷单返利类诈骗。今年3月,塔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移送至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察布查尔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塔某某居住的村队,走访了解其日常表现、家庭情况,对其是否具有帮教条件开展社会调查,并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最终对塔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检察官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学生讲解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拒绝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等知识。
为进一步凝聚检校合力,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伊犁州直检察机关督促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规范有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教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5月31日,新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新源县育新小学学生代表,走进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让学生“零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5月24日,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邀为该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开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 构筑校园防护网”主题宣讲活动,呼吁教职工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伊犁州直检察机关还延伸触角,开展涉未成年人娱乐场所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走访排查、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制发检察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履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高考前,霍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霍城县公安局对辖区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查看娱乐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是否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雇用未成年人,筑起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2023年以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依法办理涉未食品药品安全、贩烟售酒、校园周边安全、校车管理等领域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16件,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民事检察案件2件,变更、撤销监护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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