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调解” 定分止争加速度
2024-07-20 10:45:02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刘振东报道)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人民法庭巧用“诉前保全+调解”的模式,仅用一天就快速化解了两起涉企案件,以最小诉讼成本实现了最大的诉讼效果,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两起案件都是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是新疆某工贸有限公司和被告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因工程项目需要向原告购买混凝土,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供货,被告尚欠混凝土款721740元;另一起是新疆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新疆某科技公司支付304716.9元的货款,多次索要无果。这两起案件的原告都在大丰法庭进行了诉前保全并准备起诉。在法院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裁定书后,被申请人主动联系申请人,并共同申请法院进行调解。

  法官考虑到纠纷双方都是市场经营主体,为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鉴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被申请人亦配合调解,法官便对他们释法明理,以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为着力点,耐心分析利弊,最终两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加大财产保全宣传,以保全促审判,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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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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