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现场查封某公司财产。 通讯员 湛晓丽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湛晓丽 周茹报道)7月12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对伊宁县某有限公司的6间房屋进行查封。
2022年10月,赵某带领百余名工人在被告伊宁县某有限公司内工作。工作完成后,伊宁县某有限公司却迟迟不肯支付400万元劳务费。赵某多次与伊宁县某有限公司协商无果,遂于6月20日,将伊宁县某有限公司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为防止某有限公司转移其名下财产,赵某于7月10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对某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赶往被保全人财产所在地,经过现场勘查、清点、拍照记录、贴封条,成功对该公司6间房屋进行查封,查封期限3年。
据悉,该案将择期开庭。
办案法官表示,伊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