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报道)7月19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指导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此次《白皮书》共发布8则案例,包括多车相撞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双方过失案件驾驶员责任承担、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超速驾驶、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后的赔偿等方面的问题。
“2022年至2024年,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76件,其中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07件;2022年至202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受理369件,其中,2024年上半年受理141件。”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俊峰说,以上数据显示,该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对于该现象背后的原因,高俊峰分析,由于车辆的基数增加,导致交通事故率增长;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后,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已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导致该类案件起诉到法院的数量增长。
高俊峰认为,可以通过加强交通监管力度、提高驾驶员素质、加强普法宣传、增加诉前调解等方式,使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减少该类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目前在交警大队事故科设立有法律援助执勤岗,有法律援助的执业律师轮流值班,帮助事故当事人分析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或者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使当事人清楚法律规定,便于调解工作。”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头屯河区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阿不都哈力克·阿巴别克受邀参加发布会,他介绍,交警部门将加大调解力度,不断增加调处功能,建立多调联动机制,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促使部分案件能及时解决,防止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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