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耳的轰鸣声惊醒多少梦中人
2024-07-27 10:36:17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7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磨沟区大队民警检查摩托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7月18日凌晨3时,熟睡中的乌鲁木齐市民吴东(化名)被一阵阵刺耳的摩托车轰鸣声惊醒。

  “又来了!”吴东无奈地摇摇头,他不是第一次被“炸醒”。深夜浏览居民微信群,吴东看到不少人在讨论此事,有居民提议,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举报,7月19日至20日,乌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磨沟区摩界文创旅游园和南湖东路开展夜间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及“炸街”扰民行为。

  夜查现场 群众叫好

  7月19日晚,在摩界文创旅游园,夜查刚开始,一辆呼啸而过的摩托车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磨沟区大队民警拦下。

  “警官,我的车没有改装,这个行驶证能证明。”摩托车驾驶人何先生急忙向民警解释。

  “你有没有听到,刚才你开过去的时候,周围群众都是怎么说的?”民警反问。

  何先生张了张嘴,没有言语。原来,就在他驾车驶过时,巨大的轰鸣声引起附近群众的不满,大家纷纷对民警说:“拦下他,拦下他。”

  经检查,何先生的摩托车没有改装。

  “你看,这条路人流量大,吃饭的、散步的比比皆是,而且附近居民小区较多,现在已经是晚上11点了,骑车路过这里时踩油门轻一些,速度慢一些,好不好?”民警对何先生说。

  何先生点头应允。

  “这些大晚上扰民的确实要好好管一管,太闹心了。”检查现场,围观的阿先生对记者说,他在摩界文创旅游园附近一个小区居住,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机动车引擎的轰鸣声。

  “一般20时左右开始,不知道他们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每次走到这里就弄出特别大的动静。”阿先生反映,轰鸣声最晚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至5时。

  现场的王女士补充道:“有时候我们会打开窗户表达不满,但根本没用。”

  “希望这样的行动持续跟进。”阿先生建议。

  何先生离开没多久,一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传来,一名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自行车进入民警视线。电动车被民警拦下后,音乐声戛然而止。

  加装高分贝音响的电动自行车在乌市大街小巷不少见,一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对这一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经很晚了,你的高分贝音响一打开,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民警批评教育外卖小哥,要求他拆除加装的高分贝音响,并表示后期会前往其所属外卖站点开展检查。

  当天,乌市公安交管部门直播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网友纷纷点赞、留言,表示会积极配合民警工作,发现“炸街”扰民行为及时举报。

  追求刺激 盲目跟风

  “你为什么加装高分贝音响?”在集中整治现场,记者问外卖小哥小克(化名

  “送外卖时间长了会很累,装个声音大的音响,放一些动感的音乐,刺激一下自己。”小克说。

  “那你不怕扰民被投诉吗?”记者问。

  “我也知道不好,所以进小区时会关掉音响。”小克说。

  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名加装高分贝音响的外卖小哥,原因有二:骑行时追求感官刺激,看别人加装赶潮流跟风。

  7月20日23时许,在南湖东路整治现场,一辆白色轿车被水磨沟区交警大队农区中队民警拦住。

  经检查,白色轿车将原有的左车头前部进气口改换到中间位置,还装了排气口,原厂的该型号轿车为单边双出排气,车主却将其改成单边单出排气,加之大排量排气筒,使得声浪更大。

  民警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要求车主恢复原状,后期将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当天被查的还有20岁的刘某,他驾驶的车辆粘贴改色膜未备案。等待相关手续时,记者与其进行了交流。

  “我骑摩托车好几年了,和轿车相比,驾驶摩托车让我感觉更刺激。晚上人少时,也会猛踩几下油门,听着耳边的声浪,享受心潮澎湃的快感。”小刘说。

  “可是,你追求刺激的同时也在扰民。”记者提醒。

  刘某摸摸头,不好意思地说:“以前,我家附近偶尔也能听到‘炸街’的声音,当时觉得很烦,但轮到自己骑车,就忘了扰民的事。”

  “炸街”扰民 改装违法

  轰鸣的马达音、高分贝的喇叭声,不仅扰民,而且背后还隐藏着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宋懿介绍,为了达到刺激感官的目的,车主往往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非法改装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宋懿提示,我国法律法规对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此外,在人员密集场所制造噪声,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还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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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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