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齐琪 通讯员 李慧玲
7月16日,得知本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例入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富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王梅却高兴不起来,她说:“这起案件背后,是一个女孩被撕裂的人生。物质上的救助之后,我们在心理上的帮扶也一直在继续。”
2023年,富蕴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这一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办理。17岁的小丽(化名)就此走入王梅的视线。
小丽随母亲和继父生活,15岁那年,继父的魔爪伸向了她,此后两年,她一直遭受继父性侵。直到因为身体不适求助母亲,此事才被发现,母亲立即带她报了警。继父锒铛入狱后,家庭也断了收入来源。
富蕴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阿勒泰分院争取司法救助金5000元,通过富蕴县马丁·别克爱心救助协会募集资金1000元,又联系富蕴县民政部门,为小丽提供临时救助金3000元。
然而,这笔钱仅能解燃眉之急,帮助小丽彻底摆脱困境还需长久之策。检察官得知母女俩户籍都不在富蕴县,且小丽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检察院与公安、民政、社区联动,协助母女二人在乌鲁木齐市进行亲子鉴定,之后将两人的户籍迁至富蕴县,为她们申请了低保和廉租房,又帮小丽的母亲找了份工作。
小丽的生活有了保障,心灵创伤却难以愈合,拥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王梅及时介入。她时常与小丽沟通,鼓励小丽勇敢面对生活,成了小丽的知心姐姐。今年过完18岁生日后,小丽去乌鲁木齐市打工。王梅和同事联系到小丽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在民警的帮助下,默默关注着她的生活。“我经常通过微信和小丽聊天,她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慢慢走出心理阴霾。”王梅说。
小丽的遭遇,在富蕴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案件中并非个例。
2023年,13岁的小雪(化名)被母亲的男友猥亵,其母亲为了维护男友,竟以小雪的口吻书写谅解书,让小雪签字。案发后,检察官调查得知,小雪的母亲常年酗酒,小雪的一日三餐都无法保障,甚至曾在大雪天被母亲赶出家门,露宿街头。该院为小雪的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下发《督促监督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同时,检察院为小雪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且和小雪所在的学校配合,由小雪的班主任保管、使用救助金,以保障小雪的基本生活。
2023年,富蕴县检察院做了5年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分析。结果显示,家庭监护缺失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重要因素,而案发后,这些缺少关爱的孩子生活往往陷入困顿。
“如何将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构建困境未成年人长效帮扶机制是我们开展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富蕴县检察院检察长叶尔肯·阿勒泰别克介绍,2023年10月,富蕴县制定了《关于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开展关爱行动的实施方案》,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帮扶+N”多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长效帮扶机制。
关爱行动由富蕴县委政法委牵头,除了汇聚政法各部门力量外,还加入了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学业辅导等各项社会保障及关爱服务,着力改善未成年人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
“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将不断完善多位一体帮扶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让‘护苗行动’从‘纸面’走到心里。”富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马学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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