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里有“猫腻” “刑事+公益诉讼”合力守护群众生命健康
2024-08-06 13:24:22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申唯敏报道)“不运动不节食,也能快速减肥”,相信不少人都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过此类宣传口号,宣传者称自己售卖的“神药”,可以快速实现减重。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辽宁、山东、安徽等地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今年3月,该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新市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减肥产品”,该产品经鉴定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属国家明令禁止添加成分)。他在明知产品会对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还通过各种方式虚构使用效果、夸大产品功能,向社会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针对案件难点、疑点进行剖析,制发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将邵某与其上家的微信语音聊天记录进行录屏取证,固定证据进一步印证其主观明知。再调取邵某与买家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其向全国多地售卖的客观事实。通过鉴定意见、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确定其销售金额及获利金额。

  在审查起诉阶段,新市区检察院办案团队围绕邵某行为的认定、认罪认罚从轻幅度及法律适用等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引导邵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案环节进行外部监督。

  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可能危害不特定人员生命健康,新市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一时间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该院第四检察部立案审查,联动公益诉讼检察部形成合力,促使邵某自愿缴纳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十倍的赔偿金。

  该院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有效打击犯罪,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法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荣雪颖]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