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起行政案件。通讯员 李钊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宁 李钊 张玉洁
“现在开庭!”8月13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保安公司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一案。
庭审过程中,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
这次活动,是乌市中院积极开展行政机关旁听、授课、负责人出庭“三合一”工作,让各级行政执法人员“零距离”感受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府院联动”是政府与法院之间建立协作联动关系,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一种机制。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乌鲁木齐市委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政府与法院协调联动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面对新的任务,如何对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
今年6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乌市府院联动工作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中详细阐述了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核心工作、保障措施及工作标准,并确立了协同完善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协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5大类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峰介绍。
加强府院联动,必须在“动”上更积极、高效,实现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双向奔赴”。
实际工作中,让更多行政执法人员走进法院的同时,乌市中院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法官“走出去”,多形式、多角度为行政机关充电赋能,助推行政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积极推进府院联动。
7月2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婷,受邀为全区公证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地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授课。王婷以《新民事诉讼法下的证据收集、审查与认定》为题,以典型案例为辅助,将科学行政和程序公正意识蕴含其中,深入浅出地进行了介绍。
“授课内容生动翔实、通俗易懂,紧密联系执法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
加强府院联动,必须在“联”上更广泛、灵活,增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2023年以来,乌市中院行政庭还开展多项活动,推动府院联动常态化:联合市司法局召开乌市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15家行政机关领导参加会议;推动行政调解进入快车道,探索形成司法和行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意见》要求,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工作联动,推动政府与法院良性互动,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徐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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