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窗户朝向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积怨
2024-08-26 16:24:07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8月16日,法官马哈孜·巴依吐尔逊前往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 。通讯员 周秋华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周秋华报道)“你家窗户对着我家院子,影响到我们生活了,你要重新调整窗户的位置!”“我们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现在都修成这样了,怎么改位置?”8月16日,昭苏县人民法院喀拉苏镇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刘某和木某系隔墙邻居,今年6月,刘某对自家房屋进行修建时,将窗户朝向了木某家院内。刘某的举动让邻居木某颇为不满,木某认为该窗户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对自家正常生活造成干扰,要求刘某调整房屋窗户位置,二人多次协商无果,逐渐互生积怨。

  8月14日,木某联系到喀拉苏法官工作站法官马哈孜·巴依吐尔逊寻求帮助。

  8月16日,马哈孜前往现场勘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双方意见后,当场组织调解。马哈孜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与双方释法析理;另一方面坚持“以和为贵”的原则,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出发,倡导邻里之间良好的道德风尚,用真情融化积怨。

  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将对向木某家院内的两扇窗户安装成防偷窥玻璃并安装彩钢网遮挡玻璃视线,同时明确要求刘某不能将生活垃圾从窗户扔出至木某家院内,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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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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