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工资 法院“强势”讨薪
2024-09-03 18:41:17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被执行人当着执行员的面向唐某支付工资。通讯员 王江涛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王江涛

  “非常感谢法院,拖欠4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申请执行人唐某感激地说。9月2日,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唐某追回劳动报酬4.5万余元。

  唐某原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某装饰有限公司工人。该公司自2021年起拖欠唐某的工资,唐某多次向其索要无果后,于2023年11月13日,将其诉至法院。2023年12月15日,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伊犁某装饰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唐某支付劳务合同款45200元,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第三人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伊犁某装饰有限公司及孙某、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7月12日,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收到立案材料后,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积极执行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三优先”规定,加大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

唐某收到微信转账工资。当事人供图

  为更好地保障唐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员一方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孙某、张某积极沟通,讲明法理、讲清事理,阐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9月2日,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向唐某支付3930元现金,又向其微信转账41271元,至此该涉民生案件执行完毕。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李冰姿]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