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实地回访,了解情况。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张梅红 报道)“红绿灯过街音箱提示装置健全,清晰的提示音,让特殊群体安全通过路口得到了保障‧‧‧‧‧‧”这是近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实地回访后发现的情况。
今年6月,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学校、步行街、商业街等人流量较大的路口,红绿灯过街音箱提示装置不健全,视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邀请相关行政单位人员参加联席会议,探讨解决方案,同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完善无障碍设施。
在检察建议书中,该院提出:创造无障碍通行环境,是保障视障人士等特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条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视障人士安全通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实地调研,确定安装位置、提示装置均符合国家标准后回复检察机关。为做实工作,办案检察官对该案件“回头看”,实地察看了整改效果。
“我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职能,将有爱‘无碍’进行到底。”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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