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人民法院法警张贴查封公告及封条。通讯员 周茹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周茹报道)执行案件终本后,钱还能要回来吗?8月23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查封一起执行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申请执行人某商贸公司依据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伊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在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信息、工商登记等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1月,法院依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8月23日,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在某仓库有一批待处理的机械设备配件。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查封措施。
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这批查封物将被依法进行公开网络评估、拍卖,如拍卖成功,拍卖款将用于支付被执行人拖欠的案款。
法官提示:终本的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只是程序性、暂时性地终结案件的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也可在特定情况下依职权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钱”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理由,在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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