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在身边丨千年烽燧被农田“包围” 检察机关三年退耕还“址”
2024-09-27 17:32:09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查看廷木墩烽火台退耕还“址”情况。通讯员 苏丽丽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苏丽丽 弘震

  从轮台县县城出发,向东南方向行驶11.3公里,高约3米的廷木墩烽火台赫然出现在眼前。

  9月19日,沿着蜿蜒土路,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近廷木墩烽火台,操控无人机“回头看”烽火台修复、退耕还“址”情况。

  “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30亩土地已退耕。”办案检察官米尔扎提·玉素甫江记录着烽火台的周边环境整改信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典型案例,轮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廷木墩烽火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新疆的长城资源是中国长城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轮台县境内的夯土、土坯结构的廷木墩烽火台是“古丝绸之路”重要文化遗址。

  然而,这座曾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浓墨重彩的烽火台,历经千年风雨侵袭和人为破坏后,状况一度令人堪忧。

  2021年5月,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中发现,廷木墩烽火台文物“两线”(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存在种植农作物等情形。

  “廷木墩烽火台是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次看见它时,遭受风雨侵蚀人为破坏,‘受伤’较严重,‘趴’在荒草堆里,四周被棉花地包围着。看上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土堆,很难将它与承载了千年历史印记的烽燧联系到一起。”米尔扎提说,在廷木墩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内种植棉花,农业灌溉可能影响文物本体安全。

  “施救”刻不容缓。2021年6月,轮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部门立案调查。

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查看廷木墩烽火台修复情况。通讯员 苏丽丽摄

  轮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察、查阅案涉土地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1999年11月,廷木墩烽火台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轮台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公布“两线”范围,保护范围为本体向四周各延长1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边缘向四周各延伸200米。2018年2月,廷木墩烽火台被公布为第八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两线”范围未再重新公布。

  “廷木墩烽火台‘两线’范围内的土地在自然资源部门的图斑上为国有农用地,从2007年起,建设控制地带内30亩土地被轮台县某种植户种上棉花。”米尔扎提说。

  2021年8月5日,针对烽火台“两线”范围内存在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农业生产活动,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解决廷木墩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被农田侵占的问题;以点带面开展县域文物保护现状普查,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形成辖区文物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两线”范围内的土地清退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办理案涉国有土地图斑更改审批手续。

  随后,相关部门针对廷木墩烽火台个案暴露的“两线”范围内“一地二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与全县40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签订责任书,确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文物属地责任,并增加廷木墩烽火台野外文物看护员,加强文物保护力度。野外文物看护员麦麦提·依敏每周巡护廷木墩烽火台2次,记录保护烽火台的措施建设进展情况,然后将巡护结果上报。

  当前,为有效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烽火台资源,当地政府正在新建公路,便于日后游客前往参观。

  9月19日,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回头看”,确认案涉30亩棉田2021年清退完毕后未再反复,相关保护措施已落实。

  “烽火台周边加筑保护栏,竖立标识牌提示大众文明观赏保护文物。经过修复、退耕还‘址’后的廷木墩烽火台焕发着生机。”米尔扎提说,几年来,检察院持续关注着廷木墩烽火台修复治理情况,如今的变化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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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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