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涵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进出停车场、狭小区域,驾驶人免不了要“倒一把”。然而,看似平常的操作,如不按照行车规范进行,风险也不小。9月2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少鹏介绍,该大队接到倒车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警情,每月约30起。
事故案例
8月16日20时44分,杨某驾驶小轿车在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某小区倒车出小区时,一名老人步行经过车辆后方。因杨某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事故瞬间发生,老人被车辆撞倒,所幸仅受轻微伤。
8月20日7时40分许,吐鲁番路某小区门前,驾驶人杨某某由西向东倒车时,未发现倒车路线上停放着一辆轮椅,倒车过程中与之发生碰撞,导致轮椅撞倒了一旁的老人贺某致其髋部骨折,住院医治。
8月22日发生的一起倒车伤人事故中,驾驶人马某将意外归咎于倒车雷达未预警。当天12时30分许,马某在乌市和田街一家餐厅门前倒车,过度依赖倒车雷达的他没有观察车辆后方路况,贸然操作碰撞行人孙某致其受伤。面对民警询问及孙某质疑,马某竟说:“倒车雷达没响,不能怪我。”
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观察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以上案例中,驾驶人在倒车时均未尽到观察车后情况、确认安全的责任,因此,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向伤者赔付治疗费、误工费等。
杨少鹏介绍,倒车导致人员死亡,驾驶人不仅要承担主要或全部事故责任,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倒车事故中行人存在过错,例如突然闯入倒车区域,且倒车方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那么行人也可能担责。
交警提示
倒车时,挂错挡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每次松刹车、踩油门前须确认挡位是否正确。还需注意,智能系统只是人力的辅助,倒车必须仔细观察车辆后方,不能仅凭雷达影像判断路况,避免形成依赖。
为避免倒车事故,驾驶人倒车前应绕车一周查看情况,对盲区有无行人、车辆,做到心中有数,上车后,通过后视镜再次观察路面状况。车辆启动后,驾驶人应少踩油门,将脚轻放在制动踏板上,确保遇到突发状况时能紧急制动。
此外,在有人帮忙指挥倒车时,驾驶人应降下车窗,关闭车载音响,认真操作。他人在指挥驾驶人倒车时,不要把手搭在车上或拍打车身,不要站在车辆行驶轨迹上或车辆与墙体之间,更不能用身体对抗车身。正确做法是尽量站在车辆副驾驶位一侧或路旁,向驾驶人大声告知路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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