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天山区法院聘任首批“小小法治宣传员”
2024-09-30 11:15:30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9月29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和天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为“小小法治宣传员”颁发聘书。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龚彦晨报道)9月29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通气会,来自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九所中小学校的18名中小学生被聘任为该院“小小法治宣传员”,200余名中小学生代表在现场见证。

  活动现场,天山区法院和天山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为“小小法治宣传员”颁发聘书,希望他们能在学生群体中发挥带动作用,用自己的声音传播法治力量。

  聘任结束后,天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彩燕就“不当‘熊孩子’、拒绝‘校园欺凌’、‘护蕾’防侵害”三个专题开展了法治讲座,并与现场中小学生进行互动,通过宣传教育短片,告诉孩子们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当受害者和冷眼旁观者,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在场中小学生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从自我做起,积极带动更多同学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记者了解到,聘任中小学生担任“小小法治宣传员”,建立学生法治宣传队伍,发挥学生群体“桥头堡”作用,成为学生群体的“发声人”“带头人”是天山区法院“天平护蕾队”司法工作的延伸,与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形成了交互机制,标志着该院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了新载体、进入了新阶段,是法治宣传工作实践中的新尝试。

  天山区法院副院长帕尔哈提·阿不来表示,聘任“小小法治宣传员”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深刻实践。天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教育实效,守护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为法治社会培养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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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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