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完成《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修工作
2024-10-01 12:30:4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图片

审修工作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刘柱报道)9月30日,自治区司法厅完成《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修工作,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以议案形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条例(草案)》遵循《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为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动形成更好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助推扩大向西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审修工作,保证立法质量,自治区司法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司法部援疆干部、相关处室以及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干部组成的审修小组,全程同步开展指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在审修过程中,审修小组邀请《总体方案》主要起草人员专题授课,全面了解《总体方案》的制定背景和工作推进情况,找准立法空间,有针对性提出更多精准、务实、管用的立法建议。自治区司法厅主动创新征求和审查方法,广泛征求各片区、各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商会以及民革新疆区委员会的意见,首次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参与意见征求和论证工作,多次会同自治区商务厅集中修改,对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金融服务、向西开放以及营商环境等方面作了细化和明确,切实提高《条例(草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的审修工作还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指导。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王筱玮]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