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马超 张中波报道)10月1日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马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伊犁马作为我国13个马匹培育品种之一,经过6个育种阶段、70余年的遗传改良和品种选育,形成了体形高大、外貌俊秀、气质灵敏、遗传稳定、耐粗饲、抗严寒、专门化性能突出的优质特性,但其在种质特性保护、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伊犁州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伊犁马保护与利用的立法工作,将《条例》制定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经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多地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充分研究、反复斟酌、认真筛选、多次修改,最终确定《条例》内容。
《条例》于今年4月28日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条例》共五章27条,内容涉及伊犁马遗传改良与品种选育路径与方向、遗传性状评估与种质资源保存的方式、良种繁育体系建立、科学饲养、疾病防控等措施,为伊犁马的遗传种质特性保护、产品开发、品牌建设与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作为全国首部关于马匹培育品种保护与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伊犁马种质资源改良现状,着眼伊犁州马产业发展规划实际需要,对伊犁马种质特性保护与品种选育、开发利用与品牌创建、强化政府职能、细化行业责任等方面做出一系列重大制度性安排,其颁布实施将为伊犁州马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种源基础,提高马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推动马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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