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张建萍(资料图)。受访者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10月2日21时许,踏着夜色,张建萍回到了家。作为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对这样的节假日值班,她已经习惯了。
“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开展调解,这意味着很多调解会先约定时间,应该很少遇到突发情况吧?”记者问。
张建萍快人快语:“也不一定。有些纠纷,即便不清楚是否能调解成功,但群众有需求有疑惑,他们想尽快得到答案,我们就要及时回应,否则很可能激化矛盾。第一时间让群众找到我们、为他们提供帮助,就是我们调解员坚守的意义。”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9年,设在市中心东小路70号,临街办公,窗口式服务来访群众。据悉,该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工作日正常上班,节假日都有专人值班,一年到头皆如此。
张建萍值班的这一天,上午不忙,没有电话或来访咨询,她整理案卷、学习法律知识,时间过得也很快。午后座机响了,是当地老街派出所民警打来的,“有个老人受伤、子女索赔的警情,等会儿到中心去。”“好,我在这等着。”
“既然是警情,又涉及老人受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情绪会比较激动。对我们来说,安抚当事人情绪很重要。”张建萍对记者说。
2022年从社区退休后,张建萍就干起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一直在基层工作的经历让她对做好群众工作很有信心。为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她这几年学习法律知识,没少下功夫。因为心有底气,调解时言之有序,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她从不慌张,但这一次,民警带着当事人过来后,她还是有点意外,准备好要调解的说辞变成了安慰、引导和建议。
不多时,民警带着李女士和七旬老人王某进来了。警情是当天中午发生的,事由却在9月2日。李女士说,她国庆节回来看望父亲李某某,发现其右臀发紫、疼痛,去医院检查后是臀骨碎裂。李女士的父亲回忆称,9月2日,他在小区与王某下棋时发生争执并摔倒。李女士据此认为是王某将父亲推倒,导致父亲臀部受伤,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报警。
9月2日的情况,无证据、无视频,还过去了一个月。王某当即拒绝赔偿,一来坚称自己没有打李某某;二来认为对方年逾八旬,也有可能是其个人原因受伤的。
看着他们各执一词,张建萍安抚双方情绪后,直指问题所在:“这件事情不具备调解基础。”紧接着,她给了3个建议:首先,公安机关应继续展开调查,案情明了才是谈论民事赔偿的前提;其次,受伤者应尽快进行伤情鉴定;再次,双方当事人应就其主张的事实搜集证据。
“调解要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有理有据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建萍说。
看似简单的道理,但因为当事人都在气头上,张建萍与他们沟通交流了半天,耗到天黑才下班。
张建萍说,虽然忙但充实,这份工作越干越有成就感。特别是提到2022年年底,刚干调解员不久,她收到一对母子送来的锦旗,不由得心情激动,“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送锦旗啊。”她笑着说,“退休了还能发挥余热,帮助更多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让我很有职业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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