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我在岗 | 苏俊杰:法规记心间,出行更安全
2024-10-05 12:18:17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10月3日,民警送交通事故伤者就医。通讯员 谢建明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谢建明

  10月3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苏俊杰收到一条短信,来信者是山东游客吴某。

  前一日,吴某驾车在乌鲁木齐市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驾驶员受伤,他立刻报警并将伤者送医诊治。

  吴某判断这起交通事故可能次日才会得到处理,十分着急。他早已预定全疆多处景点门票,若次日一早无法从乌市出发,整个行程都要推迟。得知此情况后,在事故现场勘查的苏俊杰决定,待伤者诊断有结果后,连夜处理这起事故。

  制作笔录、划分责任,整整一夜,事故处理完毕,吴某如愿与同伴重新启程。驶出乌市时,他向苏俊杰编发了一条致谢短信。

  “这样的事每天都有,提供延时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苏俊杰回复。信息发出时,他已坐上警车,赶赴另一起事故现场。

  “节假日,交通事故进入多发期。”车内,苏俊杰向记者介绍,国庆假期启幕后,尽管接送学生、上下班车辆减少,但大家纷纷外出购物、旅游、聚会,导致大型商超、游乐场、公园周边车流量猛增,道路超负荷运转,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增大。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苏俊杰与同事轮流值班,随时准备对出现人员伤亡、有违法犯罪行为、财产损失巨大的交通事故开展调查。

  10分钟后,警车驶入事故发生路段。一辆挨着一辆的车正在缓行,喇叭声四起,堵点位于前方的事故现场——一辆车扎进路边绿化带、车尾占据半个车道。

  “怎么回事?”苏俊杰问道。

  先期处置的民警介绍现场情况:驾驶员孙某前一日聚会饮酒至当日凌晨5时,清晨,在未完全醒酒的情况下,孙某驾车驶出小区,进入道路后,猛打方向盘,致使车辆撞入一旁的绿化带,其因头部受伤已送医诊治。

  了解情况后,苏俊杰赶忙和同事取出勘查设备,固定现场证据。

  坐进车内,苏俊杰和同事通过行车记录仪发现了证据:孙某准备启动车辆时,一起喝酒的朋友打来电话,告诫其身体尚未完全分解酒精,贸然开车可能会发生事故。“没事”,孙某这样说,然后挂断电话启动了车辆……

  “这本来是可以预防的事故。”苏俊杰说,孙某若等待酒精分解后再驾车,或在启动车辆前听劝,事故就能止于未发。

  如今,孙某不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绿化带损失,还要承担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协助道路救援部门将车辆拖出,有序恢复现场交通后,苏俊杰的对讲机又响起来——有事故发生。

  苏俊杰驱车赶到事故现场,他和同事先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又找到涉事驾驶员王某,询问具体情况。

  10分钟前,王某行经人行横道,见路口绿灯,未及时减速。他的右前方有一辆货车,挡住了右方视野,正因此,货车在人行横道前紧急刹车时,王某只仓促踩了一脚刹车,便撞上从右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对方受伤。

  “他突然就冲出来,我没有看到他。”王某说。

  从事事故处理11年,苏俊杰处理过千余起类似事故,很多驾驶员都将原因归为事故的突然性,以期减免事故责任。但突然性本就是参与交通者需要预见和承担的风险之一。

  “看到路口绿灯时,你若是按照‘路过人行横道需减速’的规定及时降低车速,注意瞭望观察其他车辆的行驶状态,就能在货车刹车时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或许就会避免这起事故。即使无法避免,你在事故中的责任占比也会大幅降低。”苏俊杰对王某说。

  一番话有理有据,王某低下了头。

  苏俊杰赶忙和同事勘查取证,他们必须尽快处置事故,恢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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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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