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场景。奎屯市人民法院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游芳
以为遇到真爱,殊不知,自称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早就已婚已育,奎屯市一男子3年恋爱被骗14万元。
2014年,小芳(化名)与大力(化名)通过微信相识。小芳隐瞒已婚育有一子的事实,谎称是南京某医学院在读学生。2016年,小芳与大力确定恋爱关系。两人恋爱期间,大力将其工资卡交给小芳使用。2019年底,大力带小芳到民政局领结婚证时发现其真实身份后分手。
2016年至2019年,小芳通过透支大力的银行信用卡、以大力身份办理网贷、现金借款等方式骗取大力14万元,用于投资理财和个人消费,案发前退还大力1万3千元。
2月26日,大力将小芳起诉至奎屯市人民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被告人小芳虚构身份、学历骗取被害人好感确定恋爱关系,利用被害人大力对其的信任、想与其结婚的心理编造使用钱款理由骗取被害人大力共计12万7千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小芳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5月24日,奎屯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大力损失12万7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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