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花烂漫时》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近期,电视剧《山花烂漫时》热播,受到观众欢迎。该剧根据“七一勋章”获得者、时代楷模、丽江华坪女子高中张桂梅校长的真实事迹改编,讲述了以张桂梅为代表的共产党员将一生奉献给贫困山区教育事业,创建全国唯一一所全免费的女子高中,让一批批女孩走出大山,改变命运的故事。
剧中,学生谷雨的父亲谷老三是个酒鬼,家里很穷,谷雨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家务,还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尽管生活艰辛,但她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完全有能力考上重点高中。然而,谷老三却为了3万元的彩礼钱,打算将她嫁人。张桂梅打下3万元欠条,将谷雨带出了泥潭。
晓法想问,剧中谷雨的父亲谷老三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欣表示,谷老三涉嫌多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谷雨作为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谷老三作为监护人强迫其结婚的行为,也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谷老三之所以强迫谷雨结婚,和对方许诺的3万元彩礼钱不无关系,这也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为强迫谷雨履行婚约,谷老三把谷雨关进柴房里并用破布堵住了她的嘴,这已经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建立免费女子高中阻力重重,张桂梅拉着副县长马永强和县教育局局长周善群去吃滑肉,饭店老板的女儿也正好辍学在家,在店里帮忙。一行人问她为什么不去上学,小女孩说:“爸爸说女娃子不用读那么多书,能认识几个字就行了。”众人深受触动。
饭店老板的行为,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刘欣表示,饭店老板的行为首先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其次,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是平等的,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适龄女性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对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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