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闺蜜在家过夜,她竟做出这种事
2024-10-18 16:14:40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10月14日,阿瓦提县公安局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努某。通讯员 胡国华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胡国华报道)“警察同志,我放在家里的首饰丢了,是不是被偷了呀?”10月13日,阿瓦提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乌女士的报警,称存放在柜子里的黄金首饰丢失,价值约4.2万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乌女士这两天并未佩戴首饰,无法确定首饰丢失的具体时间。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乌女士家的门锁并没有被破坏,屋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且现金等其他贵重物品并未丢失。

  “你再想想,是不是放在哪里,自己忘了?”民警疑惑道,但乌女士坚称家里所有地方都翻遍了,确定没有遗漏,所以才报警求助。民警分析,可能是熟人作案。

  在民警的引导下,乌女士回忆近期来家中做客的只有她的闺蜜努某。“前两天,她来我家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就让她住在我家了。”乌女士表示,自己和努某从小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所以当天摘取首饰的时候,并未避人。

  了解到此情况后,民警根据线索依法传唤努某进行询问。很快,努某便承认了自己在乌女士家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经讯问,民警得知,努某近期失业在家,生活拮据,前往乌女士家做客时,见其有数件黄金首饰,遂萌生了盗窃的贪念。深夜趁乌女士熟睡,努某悄悄偷走了乌女士的首饰。随后,她将首饰售卖,共获利3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债务及消费。

  “防偷防盗,竟然没防住闺蜜!”得知真相的乌女士心痛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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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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