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塔拉甫 聂振斌
车辆还在飞驰,驾驶人双眼已“关机”。在秋后午间和傍晚这两个易产生疲劳的时间段,总有驾驶人硬撑开车,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10月7日21时3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接到驾驶人马某报警称,他在G7京新高速公路阜康服务区路段撞上了别人的车。民警赶到事发地,看到现场停着两辆小轿车,一辆在应急车道,受损轻微;一辆在第二车道,车头受损严重,后方正常驶来的车辆纷纷避让。民警做好安全防护,勘查取证后清理现场。
经调查,马某驾车在第一车道行驶时睡着了,车辆失控追尾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另一辆轿车,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3天后,疲劳驾驶再次惹祸。
10月10日15时40分,高支队阜康大队又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民警赶到位于G7京新高速公路甘河子立交桥路段的事故现场,只见一辆重型半挂车斜停在路面,车身占据第三、第四车道,车头严重受损,已无法行驶,另一辆重型半挂车被撞停于应急车道,所幸无人员伤亡。
民警现场询问得知,驾驶人徐某当日13时许驾车从吉木萨尔县出发前往乌鲁木齐市送货,由于午间未停车休息,经过事发路段时,困意来袭,眼睛几乎闭上,导致车辆撞向另一辆重型半挂车。
经调查,交管部门认定,马某、徐某疲劳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提示
驾驶人在长途行车时要调整好作息,出发前确保精神饱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因此,驾驶人切勿抱着“再坚持一下,到了服务区好好休息”的侥幸心理,让疲劳驾驶成为交通肇事肇祸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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