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好团圆》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张新丽
近日,电视剧《好团圆》正在热播中。在最新的剧情中,江宏斌与向南的关系愈发紧张,向南提出离婚,江宏斌不同意。就在向南回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江宏斌出现了。两人再次争吵,向南大骂江宏斌是变态。恼羞成怒的江宏斌对向南实施家暴。
第二天向南去医院验伤、报警,但江宏斌称是夫妻二人之间的小情趣。向南并无确凿证据,警方不予立案。
电视剧截图。
晓法想问,家暴案件立案需要哪些条件?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还有救济渠道吗?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对于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受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如果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可能构成犯罪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或者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在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求助。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单位、组织就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电视剧截图。
让向南没想到的是,江宏斌对她处处紧逼,甚至在参加家宴时,谎称是因为准备生孩子的事情与向南闹矛盾。向南情绪崩溃,终于说出自己被江宏斌殴打的事实。家人带向南去找律师,律师分析案情,建议继续搜集证据。
被家暴后,受害人应当如何搜集证据?如何才能最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田海峰说,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搜集证据并维护自身权益:
1.因家庭暴力就医时,应保存好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2.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报警记录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3.如果曾向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投诉或求助,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4.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可以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5.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其写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6.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7.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8.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加害人有继续伤害的倾向,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获得法律保护。
剧中,向南在律师的建议下通过录像、承诺书等方式搜集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对抗家暴男。也希望生活中的家暴受害者,积极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搜集证据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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