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工作人员在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调研。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房素英报道)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推荐的60多个样本中,评选出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展示,其中,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入选。
2022年5月31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在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哈密分局等单位的协助下,设立了新疆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位于天山东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的林区,占地3000余亩。
“基地以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司法修复效果为目标,打造集生态损害评估、修复方案设计、修复过程监督、修复成效评估及生态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剑介绍说。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以基地为依托,在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异地补植复绿的义务,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某银行哈密分行负责为涉案被告人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哈密分局组织协作单位确定修复方案、进行修复过程监督、评估修复成效;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案件审理、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流程监督。
经过多年积极探索,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合力以哈密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发挥优势联动共建,出台了《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修复资金专项监管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资金向生态修复效果的转化,并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课题调研等方面加强合作。
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024年9月,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在基地内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生态修复”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海某、何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基金3万元。同时,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
截至目前,基地共使用生态补偿金29万元,补植面积2900亩,涉及补植苗木17700棵,其中云杉16350棵、落叶松1350棵,树苗成活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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