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和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阿某被抓获归案。通讯员 王进良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王进良报道)11月12日,和田县公安局接到居民米女士报警称,自己存放在保险箱内的黄金首饰失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米女士房屋门锁并未遭到破坏,保险柜也完好无损,但放置在里面的45克黄金首饰不翼而飞。根据现场痕迹,民警分析,极有可能为熟人作案。“保险柜没有密码,只要有钥匙就能打开,但放钥匙的位置只有我们家里人才知道啊!”面对民警的询问,米女士说。
“你们为啥不问我,我也知道钥匙在哪。”就在民警一筹莫展之际,米女士11岁的妹妹突然说道,这句话引起民警的重视。
在民警的询问下,小女孩表示,她印象中米女士的朋友阿某曾和自己开过玩笑:“她说我肯定不知道家里的好东西都藏在哪了,我就和她说都在保险柜里呢!”但对于自己是否告诉过阿某保险柜钥匙的位置,她却没印象了。
得知该情况后,民警立即对阿某展开走访调查。“要说奇怪的地方,还真的有。”走访过程中,街坊邻居告诉民警,阿某之前有欠款,一直无力偿还,但上个月竟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办案民警结合走访调查情况以及阿某收入情况分析,认为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13日,民警依法将阿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在证据面前,阿某承认入室盗窃的事实。阿某交代,自己长期被欠款所困扰,直到10月初,她在与米女士的妹妹聊天时,意外得知对方家里存放有黄金首饰。
“我心想,有了这些首饰,还款的钱就有着落了!”阿某说,在她的追问下,小女孩将保险柜所在房间和钥匙存放位置悉数告诉了她。
10月10日,阿某趁米女士家中无人,偷偷进入,根据小女孩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保险柜及钥匙,盗走17克黄金首饰,以6600元的价格出售。一个月后,阿某见对方并未发现,于11月11日再次进入米女士家中,将保险柜中剩余的28克黄金首饰全部盗走,给自己兑换了3件黄金首饰,剩余部分以6000元的价格卖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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