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巴合提古丽·赛力克报道)因电线杆倾倒,一匹马路过时不慎死亡,经福海县人民法院调解,一男子赔偿马主人4000元。
今年6月,福海县喀拉玛盖镇某村村民巴某因家庭用电需要,向当地供电所申请,从院外主线路拉了一根电线进院子。巴某回忆道:“电线拉好后,一次大风天气电线杆被刮倒,邻居家一匹马经过,不慎死亡。”
邻居张某是这匹马的主人。张某认为,因巴某未及时修复电线杆,导致其马匹死亡,巴某应当承担责任。10月中旬,张某将巴某诉至福海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福海县人民法院法官将双方约到一起开展调解。张某提出,让巴某赔偿其1万元,巴某不同意。
法官对二人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表示,在本案中要确定责任归属,需要明确这匹马的死亡原因,以及巴某拉电线导致漏电的过错程度,如果张某无法举证确定,可以申请相关鉴定。另一方面,线路确实有损坏,巴某有义务固定电线杆,及时修复线路,并安装提示牌警示路人。
综上,法官认为,对张某马匹死亡,巴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张某对自己的马没有尽到监管义务,放任马匹随意在村里奔跑,因此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过法官调解,巴某当场支付张某4000元赔偿款。
电线杆倒塌漏电危险极大,一旦有人或动物碰触,后果不堪设想。法官提示,架设电线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并经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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