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刘伟明报道)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营主体司法需求相匹配的“执破融合”模式,出台《关于执行与破产融合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建立人员、职责、程序等一系列“执破融合”机制,助力执行与破产工作双向互通,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程序集约效应。据了解,自该《规定》实施一周,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转破产案件3件。
《办法》从树立理念、案件筛查及甄别、程序启动及流转、团队设立、资源共享及手段一体化、考核机制等方面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度融合,由单一的“执转破”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以破促执、以执助破。
《办法》明确“企业无终本”理念,规范应当纳入“执破融合” 执行实施案件的范围,加强在各个执行流程节点的监控筛查。同时,组建专业化“执破融合”团队,规定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将执行手段融入破产案件办理中,力争实现执破手段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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