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头屯河区法院执行现场,全网25万余人次围观强制腾迁
2024-11-15 11:31:28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强制腾迁前,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家属沟通。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报道)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迁,新疆法制报社视频号和抖音号全程直播此次腾迁。

  执行伊始,该院执行局政委雷俊、承办法官热合木江·热希提向网友们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

  2023年,头屯河区法院审理李某与乌鲁木齐某银行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李某偿还某银行2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名下资金不足以偿还债务,法院依法拍卖了李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功后,李某及家人却不肯搬出该房屋。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综合考量后决定实施强制腾迁,并联系公证处、搬家公司等配合。

  “搬家公司都在楼下等着了,法院安排周到!”当日12时许,执行法官一行赶到案涉房屋,直播间里眼尖的网友看见停在楼下的搬家车辆。

  热合木江敲门,并亮明身份,因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开门的是其母亲梁某。法院工作人员劝说梁某自行搬离,但遭到拒绝,4名法警将她请出房屋。

  网友们看到被执行人家属被带出房屋,纷纷留言:“她住哪里?”“房子里的物品怎么办?”“法拍房怎么买?”

  “我们依照法律规定,为她租赁了一间房屋。”热合木江表示,这些物品将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登记、造册,搬到已经租好的房屋内。

  热合木江结合案情,向网友释法:“法院在强制腾迁过程中,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些措施包括提供货币安置、临时住房或者从拍卖款中预留一定期限的租金等。”

  梁某离开房屋后,执行法官在公证员、搬家公司的配合下,将房屋内的物品一一整理、搬离。

  “为法院强制执行点赞!”“执行法官太帅了!”看着忙碌的执行法官,网友们纷纷留言。近3小时的直播中,25万余人次网上围观了此次强制腾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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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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