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巴楚县公安局民警将邵某抓获。通讯员 夏盼盼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夏盼盼
“你为什么不给我办理?这是我的钱,我想取就取!”11月15日,巴楚县某银行内,一男子和银行柜员发生争吵,坚持要取出银行卡里的3万元,但工作人员发现资金来源十分可疑。
“大叔,您先平静一下,告诉我这笔钱哪来的,取钱做什么?”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求助后,巴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到银行,耐心劝说男子并借机询问。
经了解,邵某在网络交友时,与一名网友相谈甚欢,二人称兄道弟,相互交流赚钱门路。
“兄弟,把你银行卡号发给我,用你的卡收一笔钱,然后你把钱转给我。”该网友表示,不白用邵某的银行卡,会给他好处费。“每转1万元,提成1000元!”
邵某有些犹豫,他担心这些钱可能来路不明,但看到高额报酬,又着实心动。思索片刻后,他决定先试一次,答应了对方。
11月15日5时51分,邵某收到一条银行的短信,提示进账3万元。等到银行上班时间,邵某前往银行取现,没想到被工作人员拦下。
经查,邵某收到的3万元是犯罪分子骗取广东省深圳市饶某的钱财。邵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利用名下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转账、提现服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巴楚县民警依法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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