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我真没喝酒,我是严重的肝病患者,不能饮酒!”11月12日,一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言之凿凿地向交警保证自己没有喝酒,对于满身酒气,他解释说是因为吃了醉蟹和槟榔,言语间口齿不清,胡搅蛮缠。最终,酒精检测结果揭穿了他的谎言。
当日19时45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G7京新高速文光路立交桥路段,两车追尾相撞。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小轿车一前一后停在第一车道上。
经调查询问,民警初步判断应当是越野车在超车过程中变道,发现距离前方车辆过近,刹车不及发生碰撞。然而,就在事故处理及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越野车驾驶人景某一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质问,景某虽然“嘴瓢”了,但依然坚定地否认酒驾。
“我只不过是吃了醉蟹和稍微含点酒精的东西,就是槟榔,也有可能是因为吃了药……”景某极力辩解,称自己有严重的肝病,不可能喝酒。
民警对景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表明其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又带景某前往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8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违法。
面对铁证,景某只得承认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景某向民警自述,11月11日晚 ,他与5个朋友聚会吃饭,席间喝了8瓶白酒,聚餐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才结束,随后他打车回家,第二天下午虽然感觉自己还是有点头晕,但因急着送人,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准备前往昌吉市,不料在行车过程中与前车追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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