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 书写枫桥“答卷”
2024-11-20 16:23:23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通讯员 李子俊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李子俊报道)11月13日上午,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以“应听尽听”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听证前,该检察院向听证员提前通报案情和焦点问题,确保听证员能全面高效发表评议意见。经统计,该院就拟不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存在争议的案件召开检察听证会74件(次),同比增长8.82%。其中,由检察院领导主持召开听证2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172人次,听证员同意检察处理意见98%以上。

  为进一步借“外脑”智慧,吸纳多元声音,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择优选聘12名听证员建成听证员库。听证员中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也有街道办、社区、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普通民众又有专业人才的检察听证团队。

  “我们将通过抓实检察听证工作,把办案过程‘晒’出来,积极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巧妙融合法、情、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承诺,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当好法治克拉玛依、平安克拉玛依的‘参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克拉玛依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孔书介绍。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荣雪颖]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