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追剧丨警惕!双胞胎共用身份法律风险大
2024-11-27 18:07:5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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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白夜破晓》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近日,刑侦剧《白夜破晓》上线热播,该剧延续前作《白夜追凶》人物设定和剧情并继续推进,讲述双胞胎兄弟关宏峰和关宏宇,与隐藏在暗处的犯罪组织对抗,联合多方力量,最终光明战胜黑暗的故事。
  该剧的一大看点,就是被通缉的关宏宇隐藏在曾经是人民警察的哥哥关宏峰家中,二人共用关宏峰身份分别在黑夜和白天参与案件侦破工作。
  晓法想问,双胞胎共用一个身份信息是否违法?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表示,一些双胞胎兄弟(姐妹)虽然外貌相似,但各自拥有独立的身份信息和法律地位,共用一个身份信息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现实生活中,双胞胎兄弟(姐妹)利用外貌相似特点互换身份的事例并不少见,有帮另一人办事的,有帮另一人求职、应聘、考试的,甚至还有冒用身份出入境的。
  谷雨表示,这些行为都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不仅会在日后引发纠纷导致兄弟姐妹反目,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例如,帮助另一人考试或者取得相应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双胞胎互换身份或冒用身份出入境,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双胞胎互换身份或冒用身份出入境,还涉嫌刑事犯罪。”谷雨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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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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