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吴万国 刘笑
冬季路况不佳,驾车出门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可有些驾驶人偏要“铤而走险”,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近日,环乌高速公路频频发生驾驶人违法倒车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为此加大查处力度。
11月30日10时23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巡查发现,一辆小轿车在G7京新高速公路阜康服务区入口处停驶,缓速倒行百余米后驶入服务区。其间,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加之该路段有雾,能见度较低,可谓险象环生。
民警立即将轿车驾驶人传唤到大队接受处理。到案后,该驾驶人承认违法行为并表示十分后悔。据他所述,当时其驾车从吉木萨尔县前往乌鲁木齐市,本打算到阜康服务区加油,结果因一时疏忽错过路口,为图方便冒险倒车。
12月1日,高支队民警再次查处一起违法行为,涉事驾驶人的危险操作让民警替他捏了把汗。
当天,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巡查时发现,G7京新高速公路乌昌互通立交桥路段,一辆货车倒行一段距离后,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将此前掉落的货物“捡起”装车。
民警向货车驾驶人陈某了解情况,陈某说,他当天运载一台塔式起重机的部件前往乌市米东区,途中一组部件因捆绑不牢掉落,他开车驶入应急车道并倒车至事发点,利用起重臂将掉落部件原地吊起后装车。
最终,两名违法驾驶人均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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