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新安
12月3日20时许,尉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X247线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行驶缓慢,疑似照明设备故障,便将其拦停,对驾驶人作出安全提示。
“我明天就去修车灯。”面对民警提示,驾驶人吾某神情紧张,按民警要求打开远光灯时,竟错开了雨刮器,民警要求吾某熄火并出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坐在副驾驶位的吾某妻子热某连忙拿出自己的证件。
“你开的车,你没驾驶证吗?”民警厉声询问吾某,吾某承认无证驾驶。
吾某告诉民警,当天妻子开车载他去县城购物,返回途中,妻子身体不适,吾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无证代驾。
民警对吾某、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吾某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对热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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